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0:53:00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4 宁乡城发 MTN001,债券代码:102481703.IB)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 24 宁乡城发 MTN001,债项代码 102481703.IB,发行总额 3.00 亿,起息日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行期限 3+2 年,债券余额 3.00 亿,最新评级情况 AA+,偿还类别为利息支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2.53%,利息兑付日 2025 年 4 月 23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 759.00 万元。
宽限期约定发行人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 1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 2.1BP 计算利息。
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信用增进安排/,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四、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依依
联系方式:0731-87899817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慧强、石晓萌
联系方式:0755-88026131、0731-82681383
(三)受托管理人(如有):/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